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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师资讯:企业越界采矿 检察院促合规整改

  本报讯 (宋艳婷 秦艳 全媒体首席记者刘宇琦) “复绿的山场里种植的树苗长势良好,我们已分别在地面、深度界面上设立界桩、警戒线、警示牌。2023年,我们有信心发展得更好。”近日,会昌县某石材有限公司负责人徐某某打电话告诉会昌县检察院检察官。


  2020年5月,该公司在采矿中发现,矿产资源储量不多,开采即将到达许可深度。随后,该公司向县自然资源局提交扩深申请,但其未批先采,导致非法越界开采矿石量0.416万立方米、荒料量0.095万立方米,经鉴定共价值120万余元。


  2022年5月,该公司负责人徐某某被移送会昌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为摸清越界开采具体情况,办案检察官立即开展实地调查,得知该公司发现越界开采后立即停止了开采行为,如期向县自然资源局缴纳了罚款和非法所得,并一直在开采周边开展环境复绿工作。


  该院认为,该公司具备合规整改的条件,在其提交合规整改申请书后,同意对其进行为期4个月的合规考察。整改中,该公司在前期复绿的基础上,在损坏的山体种植灌木苗,在采矿区用显著的边界标识进行标注并竖立界桩。同时,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在全公司开展自查自纠。


  2023年1月,会昌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等多个单位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对该公司合规整改成果表示认可,并出具了《评估考察报告书》。


  近日,该院就是否对该公司徐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讨论认为,鉴于徐某某认罪认罚、积极修复受损山林等情节,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及徐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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