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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去产能目标提前两年完成

5月9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16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累计压减粗钢产能1.5亿吨以上,退出煤炭落后产能8.1亿吨,淘汰关停落后煤电机组2000万千瓦以上,均提前两年完成“十三五”去产能目标任务。

       通知要求,要深入推进钢铁产业结构优化;坚持上大压小、增优减劣,着力提升煤炭供给质量;加快重点领域“僵尸企业”出清。

       通知提出,尚未完成压减粗钢产能目标的地区和中央企业,力争在2019年全面完成任务;尚未完成煤炭去产能目标的地区和中央企业,在2020年底前完成任务;继续大力淘汰关停不达标落后煤电机组。

       对于长期停工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加快实施清算注销、破产清算、强制注销。对于已丧失清偿能力、但有一定发展潜力和重组价值的“僵尸企业”,加快实施破产重整、兼并重组、债务重组。

       要深入推动兼并重组、优化布局和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和上下游融合发展,在钢铁、煤炭、电力行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通知强调,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去产能相关政策措施,强化监督问责,确保产能真去真退。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强化分工负责,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测分析,强化社会监督,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死灰复燃、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