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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研专稿']动产融资市场发展的国际经验和启示

摘要:动产融资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种重要融资方式,是发达经济体企业最重要的融资渠道之一。动产融资在促进增长、创造就业、稳定金融、实现包容、支持创新等方面均能发挥重要作用,因此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和大力培育动产融资市场,国际组织也注重总结和推广动产融资市场发展经验。国际经验表明,改革完善动产担保物权制度、完善市场监管、给予配套政策支持以及促进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是动产融资市场发展的关键要素。发展动产融资市场是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能为有效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新途径,应加快深化改革和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充分合理利用好信息技术,实现我国动产融资市场“后来居上”。

       关键词:动产融资,担保物权制度,国际经验

       一、全球动产融资市场发展的主要特征

       从国际经验来看,动产融资已经发展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一种重要融资方式,在促进增长、创造就业、稳定金融、实现包容、支持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动产融资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种重要融资方式,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

       动产融资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种重要融资方式,是各国企业获得信贷的主要渠道之一。传统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营资产主要是厂房和土地等不动产,企业主要依靠不动产获得信贷。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带来市场规模扩大、分工深化、产业链延伸、服务活动创新,企业的主要经营资产和收益来源不断丰富变化,高新技术设备、知识产权、在途货物、应收账款等动产,逐渐代替不动产成为企业的主要经营资产。随着动产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性持续提升,企业对动产融资的需求日益高涨,由此推动了动产融资市场在欧美发达国家率先应运而生。目前,在美国、新西兰等发达经济体,60%—70%的中小企业贷款是以动产作为融资担保品,动产融资市场已经成为发达经济体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和现代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动产融资市场是企业运营资本的稳定来源,能够有效促进经济增长和稳定就业

       在微观层面看,动产融资主要为企业提供运营资本。联合国在其颁布的《担保交易法律指南》指出,所有企业,不论是采矿业、农业、制造业、服务业,都需要运营资本来开展经营、实现增长、开拓市场、实现创新以及成功参与竞争,而提供运营资本的一个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动产融资。

       在宏观层面,动产融资具有促进经济增长和稳定就业的重要作用。以欧洲的应收账款融资为例,2015年英国、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第四季度应收账款融资额约为297.1亿元,对当季GDP的贡献为1.71%,较2011年提高了0.67个百分点;依赖于动产融资的就业岗位为94万个,较2011年增加了34万个①。

      (三)动产融资市场能够有效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包容性

       相比不动产抵押融资,动产融资市场具有门槛低、灵活性强等特点,更加适合中小企业、服务企业、创新创业和农业企业的融资需求。动产融资市场的发展不仅可以显著地改善其融资渠道,提高其信贷可获得性,而且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例如墨西哥自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市场以来,平均信贷利率由20%—22%下降到11%。正因为动产融资促进包容性发展作用显著,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都把发展动产融资市场作为支持中小企业和农业企业的重要金融政策。2016年G20峰会发布的《中小企业融资行动计划》将包括改进担保交易系统在内的信贷基础设施发展作为一个关键的优先事项。

      (四)动产融资市场有效促进服务创新,有利于信贷市场结构优化动产融资市场发展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发展壮大,也在相当程度上推动了信贷市场结构的调整和相关服务创新。在动产融资市场发达的国家,除传统的典当和租赁行业之外,还涌现出融资租赁、保理、商账追收、存货监管等一系列新型信贷机构和新的服务业态。以保理②服务为例,2014年全球保理业务规模超过3万亿欧元,2007年至2014年年均增长率为6.3%,仅FCI会员企业就超过3000家③。

      (五)动产融资市场发展水平成为评价各国融资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志

       由于动产融资市场在促进增长、创造就业、稳定金融、实现包容、支持创新等具有的重要作用,特别是成为广大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和渠道,因此,动产融资市场就成为观察各国金融市场发展水平的重要窗口,各国政府为动产融资市场发展提供的制度环境就成为评价其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世界银行在其每年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以支撑动产融资市场发展的担保物权制度为核心,构建了有12个指标的信贷人权利保护指数(见下表),作为营商环境评价中“获得信贷”的主要评价指标之一。从2018年评价结果看,全球195个国家中,新西兰等5个经济体获得12分,美国、俄罗斯、印度等国得分为11分,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平均得分为7.1分。

       二、全球动产融资市场发展的关键要素

       各国动产融资市场的发展与创新,核心是以改革完善动产担保物权制度为基础,同时也离不开政府合理适度的监管和配套政策支持,以及金融行业自身的不断创新。

      (一)担保物权制度的改革完善是动产融资市场发展的制度基础

       全球来看,动产融资市场发展有赖于担保物权制度的改革。虽然各国因法律制度、发展阶段不同,对物权担保制度的规定不尽相同。但是从近几十年各国的改革实践和发展趋势来看,各国担保物权制度在制度设计和改革导向上具有共同特征,更加趋向于建立现代担保物权制度。

       1.动产融资市场发展有赖于担保物权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担保物权制度是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动产有效地转换为担保品从而获得信用或融资的制度安排,是动产融资市场的核心与制度基础。与不动产抵押不同,传统的担保物权制度规定在动产上不能设立抵押权,只能设定债的质权,即要求动产所有权人转移质押动产的占有和使用而获得融资。这对企业继续使用动产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有较大影响。为适应企业资金融通及利用动产权益的需要,欧美发达国家建立了动产抵押制度,使得动产所有权人在取得信用和获得融资的同时可以继续占有、使用动产,但需要将动产担保信息进行登记和公示,避免重复抵押或多头贷款,以保障贷款人能够以动产的价值和收益为担保,降低资金风险,更加安全便利地提供资金融通。

       动产抵押制度的创新推动了现代担保物权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促进了欧美各国动产融资业务大范围展开和动产融资市场的快速发展。据世界银行统计,目前全球已有146国建立了担保物权制度,2010年至2016年平均每年有11个国家通过立法手段确立动产担保物权制度,或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对动产融资市场进行完善和优化。其中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全球有18个国家修改了法律,鼓励把动产作为担保品使用④。

       2.现代动产担保物权制度发展具有突出的共性特征。从实践看,现代物权担保制度融合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特点,具有四方面的共性特征。一是现代动产担保物权制度中可供担保的资产类型范围宽泛,包括无形动产、有形动产、现有动产、未来动产。二是现代担保物权制度实现了担保功能的统一,不再区分抵押、质押等传统担保交易的形式,只要满足对担保功能的要求,都被统称为担保物权。三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建立覆盖各类动产的统一担保登记与公示制度,已经成为全球共识与最佳实践,目前全球已经有70多个国家实现了动产担保物权的统一登记。四是现代动产担保物权制度逐渐向形成统一的优先权规则和权利实现制度的方向发展。

       3.现代担保物权制度形成和改革路径具有多种模式。虽然全球现代担保物权制度发展具有共性特征,但由于各国法系不同、发展阶段各异,动产担保制度的法律规定也不尽相同,由此形成了多样化的发展路径。

       以设定制度为例,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别。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法承认动产抵押制度,成文法中也专门对动产抵押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大陆法系主要包括德国法模式和日本法模式。德国法为代表的模式承认动产让与担保,不承认动产抵押,如果涉及以工厂的机器设备设定担保,而又无法转移担保物的占有时,在实务中法官通过解释民法典承认动产让与担保。日本法为代表的模式承认动产抵押,并将其作为一种重要的代表形式,在立法和司法中予以承认。

       在优先规则方面,两大法系都承认担保只有在登记公示之后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或优先受偿效力⑤。因而各国担保制度普遍重视公示方法。随着动产担保形式的不断发展,担保物权登记方式也发生了变化。目前,一些国家将登记作为唯一的公示方式;另一些国家将登记作为最主要的公示方式,但针对有价证券和以动产为担保品从当铺获得融资等少数特定的担保物权,可以通过占有或控制来进行公示。

      (二)规范监管和配套政策是动产融资市场发展的必要保障

       1.规范监管是动产融资市场健康运行的前提。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动产融资市场发展与健康运行与各国政府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法治化的监管密切联系。同时,由于动产融资涉及动产类型较多,担保融资过程中涉及的利益主体较为复杂,动产融资市场发展还需要一系列与物权担保制度相配套的制度安排,也需要其他监管部门的合作支持。

       以存货融资为例,担保品管理作为存货融资的一个基础环节,在美国、德国等动产融资市场发达的国家已经成为一个专业化的服务行业。从国际经验看,担保品管理行业受政府监管,主要包括制定准入标准、发放牌照和经营许可、要求持牌公司定期报告经营和财务状况、购买责任险或缴纳风险准备金、规定担保品管理企业的违约责任和相关刑事处罚措施等方面。政府监管的目的是防止担保品管理者与借款人勾结,避免出现“一物多抵”等问题,以确保担保品的真实和安全。

       2.动产融资市场的发展需要政策引导和支持。各国政府普遍对动产融资市场采取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由政府或行业协会建立动产担保融资系统。例如日本是银行业协会建立登记平台,澳大利亚是金融安全管理局建立动产担保登记机构。二是鼓励信贷机构开展动产融资业务,并给予政策支持。例如墨西哥国家金融开发银行建立了动产物权登记平台(NAFIN),并为使用平台的金融机构提供政策性再融资,从而使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动产担保融资的利率保持在11%左右,有效地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三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动产融资业务咨询和辅导支持。如日本政府印制融资信息手册免费发放给中小企业,建立信息服务网站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息和对接咨询机构或专家,组织银行或交易机构为中小企业开办专题讲座或辅导等。

      (三)信息技术应用是动产融资市场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

       1.信息技术促进动产担保登记与公示系统的统一与高效运行。一方面,促进传统的分类别、分地域的登记系统之间实现了联通、融合及信息共享,逐步形成了统一的动产担保信息登记体系,市场信息更加规范透明,极大地避免了一物多抵、多头担保等行为带来的交易风险。另一方面,传统的动产担保物权登记、公示与查询可以在网上进行,极大节省了办理时间、提高了办理效率并降低了出错率。

       2.信息技术为动产融资创新提供支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全球动产融资领域创新步伐加快,出现了以供应链金融⑥为代表的一系列新型动产融资业务。银行或供应链金融利用互联网技术,将供应链上下游各关联方纳入一个统一的操作平台,打通贸易环节与融资环节,实现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畅通,实现核心企业、物流仓储公司的相关单证以电子化的形式传递和信贷机构内部作业的批量化、电子化处理,极大地提高了动产融资业务效率、风险识别与控制能力。因此,供应链金融已成为商业银行、大型互联网企业及跨国公司优先发展的新领域。在全球98个国家的255家银行中,37.2%的银行将供应链金融作为其高优先级业务,并且预期该业务将会有显著增长。其中,58.8%在全球布局贸易金融中心的银行更倾向于将供应链金融视为优先级业务⑦。

       三、对我国的启示

       全球动产融资市场改革与发展成效,对当前我国加快动产融资市场发展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一)加快动产融资市场发展是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动产融资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不仅可以有效地促进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和信贷可得性的提高,有利于改善融资环境乃至营商环境,而且可以更好地促进创新创业,对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和扩大就业具有重要的贡献。因此,加快动产融资市场发展是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加快培育新动能,改善营商环境,提升发展效率与质量的迫切要求。

      (二)促进动产融资市场发展亟待深化改革和完善体制机制保障

       全球实践表明,动产和基于动产的融资需求只是动产融资市场产生的充分条件,法律体系的完善和体制机制的保障,特别是现代担保物权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才是动产融资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加快动产融资市场发展,需要深化我国担保物权制度改革,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为加快金融创新和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释放制度红利。

      (三)发展动产融资市场为有效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新途径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我国当前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加快动产融资市场发展,可以有效地利用中小企业拥有的多样化动产资源,发展新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提高中小企业乃至全社会的贷款可得性,有助于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现实问题。

      (四)充分合理利用好信息技术是实现我国动产融资市场“后来居上”的重要机遇

       当前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正在推动全球金融创新,极大地推进了各国动产担保物权登记体系的统一和互联网化,使物权担保信息登记和公示更为便捷、高效,为更多企业和金融机构利用动产融资市场、更好地实现动产融资模式创新提供了支撑。我国具有全球最大规模的网民数量和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在利用信息技术推动动产融资市场发展方面具有规模优势。而且,通过信息技术在动产融资领域的广泛应用,可以加快我国动产担保登记系统的统一和现代化进程,促进动产融资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也能够倒逼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改革完善,促进政府市场监管能力的提升,为我国动产融资市场快速发展提供更好支持。


注释:
①通用电气资本研究报告:《应收账款的经济价值》。
②保理(Factoring)全称保付代理,又称托收保付,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
③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actors Chain International)调查数据。
④世界银行:《Doing Business Report(2010-2018)》。
⑤即在出现纠纷或动产所有人不能偿还贷款时,已登记公示的动产担保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可以得到法律的认可,相关贷款人具有优先顺位的受偿权力;而没有登记公示或同一动产已有担保交易登记公示的,则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贷款人的受偿权力也无法得到保障或没有优先顺位的保障。
⑥供应链金融是指以核心客户为依托,以真实贸易背景为前提,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方式,通过应收账款质押、货权质押等手段封闭资金流或者控制物权,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的综合性金融产品和服务。
⑦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Rethinking trade and finance(2017).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中国动产融资市场发展对经济社会影响评估”课题组
课题负责人:王微
课题组成员:王青 李布 邵挺刘涛
漆云兰 王怀宇 王忠宏 刘卫民
王念 高菲
执笔:王微 李布 王念 


来源:调查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