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全球市场竞争中持续强化企业合规已成为一项新趋势,我国中央企业的合规管理也在探索中不断强化。
去年10月开始施行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明确了央企合规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划分等。同时提出,央企应当结合实际设立首席合规官,央企业务及职能部门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有68家中央企业集团和631家重要子企业设置了首席合规官,全系统合规管理人员超过2.8万人。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要求,以合规管理为重点,深入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持续推动央企加强合规管理
合规管理是新形势下持续健全公司治理,确保企业稳健发展的关键机制。近年来,持续强化企业合规管理受到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尤其是针对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发布了多项相关政策举措。
长江商报记者梳理发现,2015年我国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发挥企业总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十个方面共54种追责情形。2018年,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规定央企根据该指引结合实际制定合规管理实施细则,宣告了央企全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时代的正式到来。
2022年1月,国资委发布《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强化年”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央企强化合规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随后,历时4年的探索和论证、经过半年的公开意见征求和修订,《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于当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施行。
《办法》总结了此前的实践经验,并结合企业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在整体结构、条款内容等方面进行了重大调整,直接明确了央企强化合规管理的新要求和新目标。
从内容看,《办法》新增了制度建设专章,要求央企结合实际制定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或专项指南,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完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构成要素和内容,对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合规审查、风险应对、问责追责等提出明确要求;将合规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分别专章设置,明晰工作方法及要求等。
在日前召开的中央企业深化法治建设加强合规管理工作会上,国资委相关负责人指出,2022年央企以合规管理为重点,深入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据了解,过去一年来,99家央企集团和2300多家重要子企业设置了合规委员会,不少企业领导班子带头发布合规承诺,顶层推动力度持续强化。确定的44项重点任务,近九成完成率达到70%以上,28项超过90%,既定任务基本完成,预期目标顺利实现,央企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目前,央企已全部出台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将1万多项合规要求植入管理流程,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近七成央企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在汲取企业实践经验基础上,明确提出在央企设立首席合规官制度。
从国际大企业实践看,设立首席合规官是世界一流企业的普遍做法,首席合规官作为企业核心管理层成员,全面领导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从央企实际看,近年来合规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顶层设计和统筹依然不够,工作协同有待进一步强化。
因此,作为央企强化合规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设立首席合规官制度,既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合规管理职责、落实责任,统筹各方力量更好推动工作,也展现了央企对强化合规管理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态度,对推动各类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
《办法》提出,央企应当结合实际设立首席合规官,不新增领导岗位和职数,由总法律顾问兼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加强合规管理。同时,央企应当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应当由首席合规官签字,对决策事项的合规性提出明确意见。另外,央企业务及职能部门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应当在业务及职能部门设置合规管理员,由业务骨干担任,接受合规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有68家央企集团和631家重要子企业设置了首席合规官,全系统合规管理人员超过2.8万人。68家探索建立了合规管理信息系统,将合规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嵌入业务流程,中心管控与多点联控相结合、提前预警与即时处置相贯通的信息系统不断完善。
《办法》实施近半年,央企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已接近七成。业内人士指出,从时间和覆盖面来说,这一成绩值得肯定,但仍要持续推进力争实现100%。企业唯有合规经营,才能赢得合作伙伴和目标客户信任,其各项权益才能获得法律保护。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国资委将正式启动央企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工作,并将合规管理纳入所属单位的考核评价。国资委提出,下一步要以首席合规官制度为核心,加强对企业重大经营事项的审核把关,对违规行为“一票否决”;以完善运行机制为关键,不断健全合规风险识别清单、岗位合规职责清单、业务流程管控清单,推动合规管理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
(来源:长江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