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黄山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黄山市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以下简称“《合规指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应经营主体发展需求和营商环境提升需要,黄山市局在省市场监管局指导下,发扬首创精神,积极探索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合规指引》。
《合规指引》共分为6章36条,主要提出了3方面信用合规制度,明确了8方面信用合规内容,规范了13项信用合规管理措施,倡导了4方面信用文化建设。正文后有5个附件,包含一体系、一评价、两机制、一清单,具体指引解决经营主体“建什么、怎么建、怎么防、怎么控、怎么干”等问题。
《合规指引》是为企优环境的具体举措,是由“事中监管”向“事前服务”转变的创新举措,为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提供了基本指引,对激发经营主体活力、防范信用违规风险、保障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具体有现实意义。
下一步,该市将强化宣传引导,让经营主体清楚“干什么,怎么干,如何防”等问题,增强信用合规意识,形成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加大规范培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加强修复激励,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引导经营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助推黄山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界面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