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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企业营销合规服务指南》团体标准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2024年3月27日,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举办《医药企业营销合规服务指南》团体标准专家评审会。第五届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常务副会长、原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副巡视员齐平江, 华北电力大学法学院教授方仲炳,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研究员孙广芝, 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职业法律硕士陶朗逍, 中国人民大学医院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助理教授景日泽参加评审。北京知行同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等参与标准起草单位参加。中国企业评价协会执行局副主席李春伟,秘书长刘李佳参会。常务副秘书长于越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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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越介绍团标基本情况。主要编写人北京知行同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张京虎向与会专家汇报《医药企业营销合规服务指南》撰写情况。


专家认真听取了标准主要编写人的介绍,经讨论质询,一致认为,《医药企业营销合规服务指南》遵循团体标准制定的相关要求,结构清晰,层次分明;给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评价指标,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具有一定创新性,与现有相关标准形成了互补。该标准全面客观地提出了医药企业营销合规的要求,为行业的合规发展提供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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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家也对该标准提出了完善建议,主要包括增加对相关对象关系的框架性描述,解释医药企业及营销服务提供者的关系;完善引言,补充相关背景、意义的描述;强化信息使用授权,包括信息采集和使用安全等问题;进一步明确“医药企业”的概念界定;细化药品分级分类,细化法律风险点;参考文献增加法律法规,其他文字及格式相应修订等。


专家们认为,医药产业事关国计民生,与人民的健康幸福息息相关,该标准指导医药企业、营销服务提供者依法合规开展营销活动,有助于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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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伟副主席在讲话中表示,长期以来医药企业合规问题都备受关注,开展医药企业营销合规服务类团体标准的制定对协会来说有较大挑战。协会基于在企业合规领域深耕多年的经验,经过审慎评估和精心准备,联合相关单位共同推出该团体标准,体现了中字头协会的政治站位和担当,期望行业、企业和消费者都能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