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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宇宁:数字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对现行的全球监管体系形成新的挑战,需要全新的政策工具

加强数据跨境流动探索 推动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当前,以大数据、云计算、5G网络、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快速发展和跨界融合,加速全球数字化转型和国际数字贸易发展,推动国际经贸规则发展进入数字贸易规则时代。跨境数据在支撑国际贸易活动、促进跨国科技合作、推动数据资源共享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加强数据跨境流动探索,已成为打造我国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格局中优势的关键。

跨境数据流动是世界经济流动新要素

全球数据流动对经济增长有明显的拉动效应。据麦肯锡预测,数据流动量每增加10%,将带动GDP增长0.2%。预计到2025年,全球数据流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达到11万亿美元。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测算,数据流动对各行业利润增长的平均促进率在10%,在数字平台、金融业等行业中可达到32%。

近年来,我国已经发展成为数字贸易大国,积极构建海量数据。根国际数据公司IDC的预测,我国的数据量在2021-2025年间平均增长速度为30%左右,将成为全球数据量最大的国家。

清华大学服务经济与数字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高宇宁表示:“跨境数据流动是世界经济的新要素流动。”他指出,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流量是由公司与其全球业务、海外供应商和国际客户进行交流和交易产生。同时,物联网、云计算和数据分析极大地增加了全球数据流,2005年以来,全球数据流增长了数百倍。

跨境数据监管体系不断演进

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正在成为高水平贸易协定的重要标志。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何波表示,从当前国际数字贸易相关协定来看,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正在成为高水平贸易协定的重要标志,无论是发达成员主导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还是发展中成员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数据跨境流动规则都是协定中的核心条款。

我国近年来也积极完善数据安全保护及数据跨境流通法律法规体系,立法覆盖面逐渐扩展,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和跨境数据依法有序流通的法律体系。《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就数据出境作出了相关规定,构建起安全条件下促进数据自由有序高效流动的基本管理制度。2022年7月发布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就我国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审查评估等提出了全面系统的要求、提供具体的法律解决方案。

在此基础上,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单位在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等方面展开试点,加速数据要素跨境市场建设。全国各省市也陆续颁布数据条例或数据条例草案,促进数据流通利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高宇宁认为,数字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表现为跨境数据流动的高速增长,既为全球经济带来新的分工和活力,也对现行的全球监管体系形成新的挑战,需要全新的政策工具。“中国的跨境数据监管体系需要从以‘授权流通’为主向数据分级分类基础上的‘授权流通’‘监管流通’与‘事后问责’相结合的多元体系转型。”高宇宁表示。

合规开展跨境数据流动已成企业“必答题”

对于企业来说,随着世界各主要经济体对跨境数据流动提出越来越多的监管要求,如何合规开展跨境数据流动已不是企业面临的“选答题”,而是“必答题”。与此同时,我国企业跨境数据流动合规保障体系还处于起步阶段,企业日益频繁的跨境数据流动需求、日趋严格的跨境数据流动监管要求与跨境数据流动合规保障能力尚不匹配。

中国经济信息学会副理事长齐佳音表示,到目前为止,企业跨境数据应用的合规与保护依旧是国际政策制定、企业运作实践以及跨学科研究的重点和难点之一。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魏晨光表示,数据的开放与流动促进了数字经济的发展,数据安全保障已成为关乎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商业利益及个人利益的重要问题。当前,企业跨境数据流动面临“规则异”“识别难”“风险高”等挑战,为企业在跨境数据流动实践层面带来安全与效益难以平衡的困难。

监管趋严下,企业跨境数据如何实现安全合规流动?近日,中国移动联合产学研各界专家编写的首份《企业跨境数据流动安全合规白皮书(2023)》发布,分析了企业跨境数据流动不同模式下所涉及的典型场景,提出以“管理体系、技术体系与运营体系协同发展”为核心的企业跨境数据流动安全合规指导方案。

白皮书预计,未来五年,企业跨境数据流动监管规则的行业化特征日趋突显,数据自动分类分级、隐私计算及区块链等相关技术日趋成熟并广泛应用,同时,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也将由“合规性驱动”转向“业务价值驱动”。

作者:清华大学服务经济与数字治理研究院副院长、

公共管理学院长聘副教授高宇宁

来源:清华服务经济与数字治理研究院